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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院制定2023年重大民生实事计划和司法服务民生项目清单
  本报讯(通讯员 沈重阳 记者 封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意见》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民忧,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省高院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重大民生实事计划和司法服务民生项目清单。
  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以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全力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巩固提升禁毒“大扫除”成效、盗窃犯罪等重点工作,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发布全省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基本情况及典型案例,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有信必复”和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精准服务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不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推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实落细,制定《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配合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加大相关领域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力度,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聚焦服务保障“三农”工作,围绕农村自建房纠纷、宅基地盘活、治理“高价彩礼”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成立乡村振兴实践基地,推动乡村法治化建设。继续选派8名干警派驻罗甸县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双联双促”工作,加强省高院机关党支部与帮扶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常态化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领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依法妥善审理涉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发布《贵州法院物权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开展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相关问题专题调研,制定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和乱象问题整治。发布《贵州省2023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权益。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偿试点工作,以个人债务集中清偿方式,探索建立个人投资者合理退出机制。
  深入开展“贵在执行”专项执行行动,确保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加大对涉农民工工资及其他涉民生、涉民营企业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发布贵州法院涉农民工工资执行典型案例。深入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终本案件质量、逾期未发执行案款等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完善“立审执监访”联动机制,充分利用信用惩戒与修复、动员执前和解等措施,强化执行前端引导提升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促进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减少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
  打造生态文明司法保护贵州高地,全力为人民群众守护优美生态环境。加强集中管辖和非集中管辖法院之间的协调配合,全面落实“三合一”归口审理,推动环境司法专门机构实质化、优质化运行,持续实现全流域保护、跨区划管辖、专门化审判。加大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规则探索,加强对绿色金融、排污权、碳排放权、生态补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司法理论研究和审判实践探索,创新完善“林业碳汇+司法”工作机制,强化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体两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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