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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了解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
制图:杨丽丹

  一、成立背景
  2007年11月20日,为加强对贵阳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高举法律武器,保护贵阳市青山绿水,成立了全国首家独立建制的环境保护法庭。率先在全国开展了环保审判三审合一、集中专属管辖的司法实践。
  ●机构专门化:
  成立了独立建制的环境保护法庭
  ●人员专门化:
  专业化法官队伍
  ●审判专门化:
  专业化的审判机制
  ●理论研究专门化:
  对环境保护案件专门研究
  ●程序专门化:
  对环境保护案件处理程序专门化
   二、受理范围及职权
  ●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贵阳市、贵安新区范围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环境资源类民事、刑事、行政案件
  ●加强管辖区域内贵州长坡岭国家森林公园、贵州清镇红枫湖国家湿地公园、贵州贵阳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贵州贵阳百花湖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实行“立案、审判、执行”一体化工作制度,同时受理贵安新区非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
  ●集中管辖与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相关案件
  三、工作创新
  ●发挥刑事审判功能
  ●审理民事侵权案件
  ●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实践
  ●支持监督行政机关
  ●推动立法进程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展示贵州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四、办案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受理各类案件3745件,结案360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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