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
唱响基层治理“主旋律” 提升基层治理“新效能”
——记“全国民主法治村”荔波县大土村
  ■ 通讯员 彭悦 记者 罗翔
  在海拔1000米的月亮山上,黔南州荔波县大土村坐落于此,全村居住着近1000人,其中96%是苗族。
   村规民约促和谐
  “不许不孝老人、不许虐待儿童、不许打骂他人、不许玩弄妇女、不许通奸乱淫、不许聚众赌博、不许偷盗财物、不许打架斗殴,凡触犯上述规定者,按人头一斤米、一斤肉、一斤酒供全寨公开批评教育大会用餐,以示告诫。”穿过大土村寨门,映入眼帘的是大土村“八个不许三个一斤”的规碑。
  “‘八个不许三个一斤’是我们村百年来的传统自治模式。”“苗王”潘忠亮向记者解释道,“它将情与法、法与理融为一体,提醒村民守规矩、讲诚信,让自立自律、崇德向善的村风民风代代相传,越传越坚。”
  “苗王”是村民们一致推举的为人和善、办事公正的苗族民间领袖,而潘忠亮也是大土村的第三任“苗王”。
  2022年底,司法部、民政部命名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大土村榜上有名。从曾经的“山旮旯”贫困村到贵州省法治示范村,再到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这一次又一次华丽的蜕变,让全村党员干部群众欣喜若狂。
  “这有赖于基层治理现代化与民族传承的深度融合。”
  从第一任苗王潘老付到第三任苗王潘忠亮,百年来他们秉持着“八个不许三个一斤”族规公平公正处理苗族民间事务和土地林水纠纷,以实例教育族人尊重道德伦理,遵守法律法规,弘扬孝敬老人,尊重长辈,爱护幼儿、互敬互谅,和睦相处。
  尊法守法氛围浓
  “大土村全村浓厚的尊法守法氛围有赖于基层治理现代化与民族传承的深度融合。”大土村村支书龙银贵感慨说。
  近年来,大土村坚持党建引领,依托“八个不许三个一斤”传统自治模式,坚持“苗王”与党支部、村委会“三驾马车”齐头并进,实现73年来无一例治安及刑事案件发生,近30年来村民外出务工无一例作奸犯科,成了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的典范,全力创建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关键在于民主,要务在于法治,大土村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抓群众主体,抓法治建设、抓环境优化,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面对这份荣誉和认可,大土村驻村第一书记潘凤批感慨颇多。
  “八个不许,三个一斤”只有8字,却宣扬了百善孝为先、谦恭礼让等传统美德,还融入了科学教育子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切实推动“传族训、立村规、扬家风”深入人心。
  如今,村规民约就像面镜子,村民可以在对照查找自身不足,改变个人陈规陋习的同时,相互监督,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广大群众,促进村庄的稳定和谐。大土村百年前种下的村规民约“种子”,如今长成了民主法治示范的“大树”。
  矛盾纠纷止于萌芽
  “他们讲法律、讲村规民约、讲道理,我们心服口服。”
  说起调解,大土村有自己的一套“宝典”。
  看着家门口不远处的田埂,潘忠诚不再觉得“碍眼”了。“前段时间因为这个田埂,我和邻居吵了一架。后来苗王、网格员和联户长来解决了,我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潘忠诚对那场调解记忆犹新,调解员们现场查找原有田埂及分界线,并对纠纷的田埂问题进行了重新测量,在乡、村干部、当事人和村民的见证下重新划清了两家田埂界线,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他们讲法律、讲村规民约、讲道理,我们心服口服。”这是接受过调解的大土村村民的一致意见。
  2018年4月21日,第二届荔波月亮山徒步露营节在大土村隆重举行,苗王潘忠亮在开幕式上当众详说族规法纪,呼吁人们爱党爱国爱家,告诫族人遵守族规法纪、宽以待人,不要惹是生非;告诫亲友尊重苗族民俗、互谅互让、和谐相处,不要打架斗殴;告诫嘉宾尊重比赛规则、身体力行、重在参与,促进身心健康,构建和谐社会……此后,苗寨族规与法纪逐步并轨,调解苗寨事务纠纷采取民间与法调结合,道德与法律并用。
  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增强村级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力量,大土村组建以村“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为骨干,人大代表、苗王、乡贤、法律明白人等四类群体为主导,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1+4+N”的村级调解委员会。促使村民间偶尔冒头的矛盾在田边地头就能化解止于萌芽,确保群众“矛盾不隔天、纠纷不过夜”。
  近年来,大土村通过整合村综治中心、警务室、调解室,建立完善群众接访、法律服务、矛盾化解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中心。同时进一步完善“雪亮工程”防控建设体系,推动运用科技手段进行治安防范的做法向农村延伸,采取全方位、全时制的监控,提高群防群治整体水平。
  普法宣传“妙招”频出
  大土村普法宣传不止这一个“妙招。”
  “今天我继续给大家普普法,大家都应该在新闻上听说过最近有很多老人被骗了……”晚饭过后,苗王讲堂里座无虚席,苗王潘忠亮开始了一堂普法课。
  “潘忠亮为人忠实,家庭和睦,深受邻里好评,因处事公正,办事公道,深受寨里族人尊敬。”大土村通过动员苗族人最为敬重、最具公信力的“苗王”作为义务宣讲员,叮嘱提醒村民遵纪守法、谨防诈骗、防火防盗等,通过一个人影响到一个网格、一条巷道、一个村组,实现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宣传全覆盖。
  2016年,村史馆、法治工作室和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成后,大土村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以民法典“万人大培训”“法律进村入户”“苗语”法治宣讲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丰富的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村民法治意识和运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能力,为稳步推动大土村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汇聚新动能。
  6月天气渐渐炎热,法治长廊成为了乘凉的好去处,作为联户长的麻贵明,利用难得的闲暇,在和其他村民用苗歌曲调去和一首新填的词。
  “我们积极发挥苗族同胞会唱歌、爱唱歌的特点,利用每年春节、开秧门、新米节等节日举办‘跳苗’活动的契机,编写新词用苗歌、芦笙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遵纪守法、孝悌忠信。”麻贵明说完又继续埋头研究歌词。
  据潘凤批介绍,为了加强教育,联户长们还会将遵章守纪、知礼知耻等内容实例向村民们进行讲述,通过扎堆“摆龙门阵”、寨脚休憩闲谈等形式,传递周边村寨违法案例讨论评点,警示村民,让左邻右舍和睦相处,让群众发自内心不愿去瞎挑事、乱挑事。
  “空闲了我就在村里溜达看看墙上的图画,学习新的法律知识。”“法治文化墙影响教育着村民的言行,如今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少了。”村民和村干部对法治潜移默化的影响深有感触。在大土村法治长廊、大土村文化广场,随处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法规和法治典故。
  “我们村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方法的同时,更加注重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全村形成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全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潘凤批语气坚定。
  如今的大土村,一派蒸蒸日上的景象,民主法治也早已成为强村富民的普遍共识和行为习惯,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一副用基层社会治理绘就的平安和谐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