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
韩贺(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进一步加深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
  人民陪审员是人民群众的代表,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权利,职责重大:我认为要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需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正义感和道德感及社会良知是重要的前提条件。担任人民陪审员之后,除完成本职工作外,大部分时间我都用在法律知识学习上。
  一方面,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庭审观摩;另一方面,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不断自我提升,对参与审理的案件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在庭审后的合议时,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在法律框架内与法官思维互补,发表有价值性、有针对性的意见。
  在日常生活中,用自己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向身边人讲法、释法,帮助他们了解法官对案件事实、证据判断标准、诉讼程序的运作方式,从而减少人民群众对法官的猜疑、不满和误解,增进对法官的理解、信任和支持,进一步加深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