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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检察院对民事强制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本报讯(通讯员 杨胜道 陆娟娟)6月6日,三都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应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邀请,派员到大河镇巴林村对一起民事强制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以检察履职促进民事执行活动依法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活动规范、透明、公正合法,在参与现场监督前,检察干警详细查阅了法院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全面审查了执行依据的合法性和执行方案的合理性,并与执行法官充分沟通,严格把握现场开展执行监督的各项要求,确保执行活动合法规范。
据了解,三都自治县大河镇巴林村四组村民韦某某在修建房屋过程中,占用该组村民平时生产、生活的通道,并在此基础上修建围墙,致使该路段日常通行受阻。2021年10月,韦某甲、韦某乙等人向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1年12月21日,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责令被执行人韦某某将该围墙北面的墙体全部拆除、靠东面的墙体从墙体最北端拆除至南面50厘米处。判决生效后,韦某某一直未履行判决内容。经韦某甲、韦某乙申请,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6日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三都县自治人民检察院派员对执行程序和措施进行了全程监督,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了强制执行活动依法规范进行。在执行过程中,检察干警还对围观群众开展以案释法,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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