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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检察院 就一起滥伐林木案召开听证会
  本报讯(通讯员 解娅 记者 郑滔)“通过这次公开听证,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以后一定要主动承担起宣传和保护林木的社会责任。”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在公开听证会上当场表态。
  近日,盘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深入案发地盘州市保田镇枯鲁底村,就刘某某滥伐林木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召开现场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当地村委会委员作为听证员,同时邀请公安办案民警共同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该院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并向与会人员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参加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当事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且积极补植复绿,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检察官现场以案释法,向广大村民宣传普及林业法律知识和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联合人民监督员、村委会委员现场对村民进行普法宣传,将“入村听证”和“面对面普法”一起进行,检察官结合身边鲜活的案例,以答疑的方式,向村民讲解了生活中较容易触碰到的滥伐林木罪、失火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罪名,通过以案释法、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引导村民增强法治意识,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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