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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年“古楠木王”有了专门“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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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年“古楠木王”有了专门“守护者”
本报讯(记者 任莉)“我们的‘护寨树’有‘守护者’了。多亏了国家,感谢法院、检察院和林业部门,不仅把伤害‘护寨树’的家伙惩治了!现在还给这么大保护力度,今后“护寨树”更安全、更有保障了!”6月5日,在贵州省三级法院、检察机关、林业部门和剑河县政府联合举办的贵州省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暨古大珍稀树木警示基地揭牌仪式现场,杨昌成面露喜色地对记者说。
杨昌成是黔东南剑河县南哨镇南北通社区支书,也是该镇南哨村村民。他口中的“护寨树”,就是村上2600岁龄的“古楠木王”,系剑河县境内最年长楠木,省内罕见。
2021年9月至12月期间,陆某州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相互邀约在剑河县、台江县等地盗割楠木板料出售,先后售卖至广西、福建。南哨村2600年“古楠木王”因此惨遭毒手。
2022年12月,剑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陆某州等人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同时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向雷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今年4月,雷山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陆某州等11名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缴犯罪所得,并判处陆某州等人承担修复费、生态功能损失费、惩罚性赔偿金、鉴定费等共计150万余元。其中,对“古楠木王”承担伤后救治修复费29万余元。
森林资源属于典型的生态公共资源,是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而古树名木又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被称为“绿色文物”“活化石”,极具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
经鉴定,被盗割的这株“古楠木王”,樟科楠属,俗称“金丝楠木”,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树种珍贵,堪称古树名木中的珍宝。该“古楠木王”树高24米,胸围4.85米,生长发芽于春秋时期,已安然经历2600年风雨,被当地群众视为“护寨树”,成为当地一个旅游景点。不仅当地群众常来树下祈祷风调雨顺、平安幸福、国泰民安,还吸引了大量省内外游客前来观赏。
“心痛啊!”当了多年南哨村护林员的傅盛景直言,“古楠木王”被割盗后,他每次巡山经过,都很难过。“现在修复好了,心中的疙瘩也解开了。”今年4月,剑河县林业局根据检察建议和法院判决,正式启动对古楠木的修复救治工作。经委托第三方对受损部分进行清创、消毒、填充、修补、加固和输营养液后,如今“古楠木王”长势良好。5月31日,经林业部门组织专业人员验收合格。至此,在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的同频共振努力下,“古楠木王”重迎“新生”。
“今天时值第50个世界环境日,我们在这里举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暨古大珍稀树木警示基地揭牌仪式,既是宣扬绿色发展理念,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弘扬植绿、爱绿、护绿的优良传统,也是延伸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有益探索。”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吴开艳说。
当天仪式现场,黔东南州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还向“古楠木王”特聘护林员颁发证书,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古大珍稀树木“益心为公”志愿者颁发聘书。这意味着今后“古楠木王”有了专门的“守护者”,保护合力更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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