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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中院:创新府院联动助力企业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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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中院:创新府院联动助力企业获新生
■ 记者 龙立琼
位于毕节市纳雍县雍熙镇的贵州高源煤业有限公司目前正在有条不紊推进各项重建工作。今年3月,主管部门同意高源煤业通过技改,拟建规模由每年45万吨提升到每年150万吨。
“一旦建成投产后,整个公司经营就焕然一新了。”企业未来可期,员工干劲十足。
然而,在此前的2021年10月,这家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企业濒临关闭。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将企业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盘活资产,依法批准高源公司从清算转为重整,并及时启动府院联动机制,推动企业绝地重生。
“法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这是很关键的一个工作,其给到意向投资人很大的信心,让煤矿没有被关闭,让煤矿资产没有被贬损。”贵州高源煤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石建慧分析道。
在破产企业的重生之路上,毕节司法的力量正在彰显。
帮助企业盘活资产化解债务矛盾
“2021年10月,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裁定受理高源煤业破产清算,指定我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我们就要按法律规定接管企业,但是接管很不顺利。”回想起刚接管贵州高源煤业有限公司工作时,石建慧用举步维艰来形容。
“贵州高源煤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煤炭开采、销售为一体的煤炭企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裁定这家企业进入破产清算后,债务人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很抵触,很不配合,指定管理人后,还继续到法院申请走司法程序,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石建慧说。
面对这些情况,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一破了之”,而是对企业面临的困境和有利条件进行剖析。在办案中,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了解到企业主要资产价值约为5.5亿元,而企业负债总额近8亿元,其中有担保债权3.57亿元,职工债权约600余万元。企业严重资不抵债。在清算条件下,即使以评估价顺利处置资产,在全额清偿有担保债权和其他优先债权后,近2.5亿普通债权清偿率仅在42%左右,而9579万元的劣后债权清偿率为零。如资产不能顺利处置而被降价处置的,债权清偿率更低,顺利清偿债权将面临更大困难。
同时,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从能源主管部门了解到,高源煤业公司主要资产为纳雍县雍熙镇高源煤矿采矿权和纳雍县兴源煤矿探矿权,两个矿权相邻,煤炭资源储量丰富、品质优异、赋存条件好。
为将高源煤业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盘活资产,化解债务矛盾,在法院指导下,高源煤业管理人对企业重整价值进行评估。同年12月,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高源煤业公司从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
府院联动坚定意向投资人信心
“企业债务庞大,投资人有很多顾虑。”石建慧说,多个意向投资人都因企业巨额债务等原因望而却步。
在这个关键时刻,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了府院联动机制。经与高源煤业所在地的纳雍县委县政府沟通协调,组织毕节市人民法院、纳雍县人民法院、纳雍县委县政府、意向投资人、最大债权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府院联动专题会议,开展破产法律宣传、煤矿政策宣讲,并针对困难问题出台解决措施。通过府院联动,消除了意向投资人的顾虑,坚定了意向投资人的投资信心。专题会议后的一周内,高源煤业管理人顺利与意向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以100%的清偿率全额清偿中小债权人债权,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重整计划批准后,纳雍县政府还成立高源煤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帮助解决企业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快速恢复重建。“一家煤矿企业关闭后带来的影响很大,当时在压力非常大、非常紧迫的情况下,通过府院联动,给意向投资人带来信心。投资人接管企业后,后期建设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县政府也匹配了相应政策,给到很多关心,现在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石建慧总结道。
充分调研形成“1+5”工作机制
贵州高源煤业公司从倒闭的边缘走向恢复重建获得新生的历程,是毕节市法院系统主动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的缩影。如今,运用府院联动机制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民生保障、财产接管、资产处置、信用修复等问题,已经成为毕节市法院系统办理破产案件的“标配”。
“我个人承办的某国有化工公司破产清算案中,市政府以专题会议纪要形式,集中解决了遗留的职工安置、养老保险缴纳等问题,我们还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减免了破产企业应缴纳的200多万滞纳金,不影响其他债权人的实质利益。”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晶举例道。她说:“我们有多起案件,都是通过府院联动机制解决了若干问题。”
在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多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均认为,地方政府与法院建立的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市场重组、出清质效的有效制度保障。
这背后,与破产案件出现的新特点、新形势密不可分。
近五年来,毕节市破产案件数量呈大幅上升趋势。据统计,2023年1月至5月,毕节市两级法院审查、受理破产案件数量,相比较去年同期增长122.22%。企业需求、市场形势、发展机遇等要素对全市法院办理破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新的工作机制势在必行。
为此,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部分职能部门审批程序繁琐、沟通成本较高、对破产认知度低、在办理破产相关业务中发挥作用不足等难点堵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展开调查研究,并积极推动将破产审判改革纳入毕节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重点改革课题,代为拟写《关于加强破产案件办理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及《关于破产案件提前会商的工作机制》《关于破产案件审查受理的实施细则》《关于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的工作方案》《关于预重整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评分办法》5个配套文件。经过数次讨论修改,广泛向30家单位、8个县(市、区)基层法院、毕节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余家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后,2022年11月11日,经毕节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并以毕节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下发。这意味着毕节全面支持深化破产审判改革,建立完善了破产案件提前会商、审查受理、财产解封及处置、预重整、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等工作机制,对推动毕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关于加强破产案件办理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由毕节市政府和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落实落细落地,解决了很多问题。比如,现在管理人只凭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及管理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在公安机关就可以一次性完成刻制印章事务。”张晶举例分析道。
府院联动的质效还体现在多个方面,“我们的会商机制贯穿于整个破产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主要目的就是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在企业破产退出和救治方面的积极作用,统筹行政和司法力量解决企业破产处置的相关问题,提升企业破产处置效率。”张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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