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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检律协作 促进矛盾化解
  本报讯(通讯员 袁仁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做实做细检察环节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最大限度解决群众面临的困难和涉法涉诉问题,近年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深化检律协作,构建多渠道、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今年2月,该院一案例《检律协作助推不立案监督案结事了》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用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律协作典型案例。
  检律相益,以“能动”促“协作”。为充分发挥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建立和完善检律协作机制,积极构建“协作、监督、共赢”的新型检律关系,先后建立《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关于加强检律协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律师执业权益保护、律师参与接访、评析信访案件、释法劝导等要求。实现信访律师与检察机关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凝聚矛盾化解合力。
  检律相通,以“法结”解“心结”。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与瓮安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深入协作,建立“信访值班律师团队”,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信访值班律师办公室、法律援助办公室,形成律师接访常态化,既保障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服务,又保障群众就地、就近表达诉求。通过细化律师参与接访流程,充分发挥律师专业性、中立性、服务性特点,检律双方共同对信访人开展释法说理,从不同角度对信访问题进行解答,达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效果。
  检律相辅,以“共识”达“共赢”。对于律师代理和参与的涉法涉诉信访、刑事申诉、立案监督、民事行政监督的申请等,瓮安县人民检察院重视对代理律师意见的听取,充分发挥律师在检察机关和当事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代理律师畅通沟通渠道,双方通过高效、良性的沟通准确把握矛盾症结,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共同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采取正确的方式和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形成解决问题的共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检律相成,以“公开”促“公正”。对首次申诉、重大疑难复杂信访等案件,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信访事项类别,结合信访人心理特点,对涉及不同法律领域信访事项,邀请专业领域律师参加公开听证,律师作为客观中立的第三方听证员参加听证,独立评议案件、独立发表意见,从不同于检察机关角度对信访事项进行审查评议,对信访人释法说理、心理疏导,更有利于帮助信访人打开心结,最大限度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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