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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成为家庭交通宣传员
——黔东南州各地交警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教育活动
  ■ 通讯员 唐光新
  连日来,黔东南州各地交警部门根据《黔东南州道路交通安全“小手拉大手”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学生心中播撒下文明交通的种子,让孩子成为家庭交通宣传员。
  5月6日,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辅警到龙山小学,开展“小手牵大手”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民警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手册、我问你答以及现场体验酒精快速检测仪等形式,向师生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呼吁同学们回家后,以“小老师”身份给家长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发现家长存在不良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劝导和制止,提醒和监督家长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
  5月8日,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民警到凯里市第八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民警结合学校周边环境和学生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向学生讲解了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并希望学生将学到的这些交通安全知识讲给父母、爷爷奶奶听,真正发挥“小手拉大手”的效应。同日,在锦屏县启蒙小学,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从遇到突发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上下学途中应注意的交通安全问题、不同道路交通标志的具体含义等方面,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交通安全知识。与此同时,民警还结合“一盔一带”专项行动,通过现场互动提问、讲解典型案例等方式,重点向同学们讲解了随意横穿马路、乘坐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坐机动车不系安全带、超速超载、无视交通指示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
  5月15日,天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该县教育局,携手爱心企业雅迪电动车天柱专卖店走进天柱县第七小学,开展“安全护航从‘头’开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宣传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了乘坐电动车、摩托车以及安全出行知识,并结合辖区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案例,深度剖析了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以各类案例中惨痛的经验教训为全体同学敲响安全警钟。随后,民警、老师和爱心企业代表在现场为同学们分发头盔,并逐一为他们佩戴和讲授正确佩戴方法,嘱咐他们乘坐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做交通安全的守护者。
  5月18日,丹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到该县城关第一小学举行“今天我当交通员”主题活动,通过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选拔出来的十多名“小小交通员”在交警队员的指导下,现场学习交通指挥手势,体验道路指挥,学当“小交警”。孩子们在实践中增长了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知识,养成了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提升了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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