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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起纷争 巡回审理续亲情
  ■ 通讯员 向丹 记者 罗翔
  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在贵定县昌明镇某村栗某家的庭院里拉开了序幕,贵定县人民法院以“院坝”为法庭,以饭桌为法台,对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进行审理,让人民群众享有了“零距离”的司法服务,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财产分配引纠纷
  栗父、栗母系夫妻,均年逾80岁,二人共养育子女七人,其中四个女儿已出嫁,大儿子栗敬某系聋哑人,跟随父母一同居住且需要父母照料,二儿子栗元某、三儿子栗安某均已成家。因二老缺乏劳动能力且经济较困难,同时考虑到四个女儿出嫁较早及栗敬某无赡养能力,遂诉求二儿子、三儿子每人每年给付二老赡养费8000元。
  受理案件后,贵定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并在庭前积极走访原、被告,发现双方矛盾由来已久,多年未正常往来。栗元某与其他兄弟姐妹关系亦紧张,其缘由在于栗元某认为父母分配财产不均,故多年来心怀不满,未承担过赡养义务,父母认为栗元某未尽赡养义务,加之栗元某性格内向不善言语,与父母沟通较少,故父子、母子间关系愈发紧张,后来逐渐形同陌路。
  庭前走访中,法官针对双方矛盾所在向栗元某表示,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以财产分配多少为前提,劝导其善待父母为自己的子孙后代作榜样。
  倾情调解化干戈
  为方便年迈的原告及利于原、被告亲情关系修复,贵定县人民法院法官选择巡回审理的方式,并将地点定在原告家中。庭审过程中,在法官引导下,栗母将抚养七个子女的艰难辛酸历程一一道来,表示对待七个子女都是一视同仁,希望家庭和睦一家团聚,说到动情处不禁眼含泪花。被告栗元某亦将自己心中的委屈诉出,认为确因父子、母子间沟通太少,误会太多使大家矛盾加剧。
  在双方均有调解意向的前提下,法官联合昌明镇政法委员,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司法审判中的融化剂作用,通过面对面、背对背释法明理。栗父、栗母表示不计前嫌,希望二儿子持好家、作表率,加强与家人的沟通联系,解开多年的心结,用实际行动尽孝;栗元某亦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希望父母给自己悔过自新的机会。
  用心用情解难题
  期间,贵定县人民法院法官表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是附条件行为,亦不以家庭财产分配所得多少为前提。父母子女关系不应仅仅借由法律关系来维系。无论父母或子女,均应珍惜血浓于水的亲情,子女应感恩父母的养育,父母亦应体谅子女的艰辛。
  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栗元某、栗安某自愿每年每人给付二原告赡养费4000元。调解过程中,被告亦认识到自身的过错,为表示诚心,被告栗元某当众向父母下跪感谢养育之恩,并表示希望以后一家人和睦相处。原、被告一家人握手言和,本案遂在承办法官拍摄的一张全家福中圆满结束。
  近年来,贵定县人民法院昌明法庭会同昌明镇综治中心,加大诉源治理的工作力度,运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全镇成立了27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个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把握调解时机、强化宣传教育,用心用情解决问题,用好法的力度,使群众敬法律、明事理、近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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