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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云”接力 律师阅卷“零障碍”
  本报讯(通讯员 张疏雨)“您好,我是贵州某律师事务所刘律师,在你院代理了一起刑事案件需要阅卷,由于去现场阅卷不方便,想咨询一下是否能够提供其他解决方式。”近日,江口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接到一位辩护律师的阅卷请求电话。
  得知这一情况后,该院案管部门工作人员立即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查询,发现该案目前已由公安机关移送该院审查起诉,但并不符合互联网阅卷标准。为充分便利律师行使阅卷权,保证律师能够如期阅卷,该院积极与刘律师执业所在地万山区人民检察院联系共商,决定为其提供异地阅卷服务。
  该院在收到刘律师提交的身份证件及相关委托材料,并经核实无误后,立即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办理了异地阅卷。由于该案卷宗信息量很大,为确保异地传输顺利进行,该院积极与万山区人民检察院沟通联系,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刘律师当天下午便在万山区人民检察院顺利获得了阅卷光盘,解决了不能现场阅卷和互联网阅卷的难题。
  此次异地阅卷该院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加了阅卷监督活动,并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律师阅卷的相关规定和实施措施。人民监督员陈浩对检察机关开展律师异地阅卷工作表示称赞,认为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与异地检察机关密切协作,常态化运用信息化手段,让“数据跑”替代“律师跑”,充分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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