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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府院联动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本报讯(通讯员 谢娟 何丽)近日,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在办理贞丰县平街乡某村民小组与贞丰县人民政府行政纠纷一案过程中,邀请行政机关代表及村民代表参与府院联动协调,有效促进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经查,因“六枝至安龙(黔西南州)段高速公路建设”,征收了平街乡某村民小组土地,该村民小组因征地补偿款发放事宜与贞丰县人民政府产生纠纷,后将贞丰县人民政府诉至黔西南中院。该案涉村民395人,涉补偿款近400余万元。黔西南中院行政庭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村民小组因征地补偿事宜,同时将贞丰县平街乡人民政府、平街乡顶岸村村民委员会以及贞丰县财政局平街分局诉至安龙县人民法院。为妥善解决行政机关与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黔西南州中院行政庭深入基层,组织召开府院联动协调会,贞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霍明春,贞丰县司法局局长刘洪奎,贞丰县平街乡党委书记覃华等人及该村民小组代表参与了协调。
  经府院联动协调,贞丰县平街乡某村民小组因六安高速征地与行政机关产生的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行政机关依法向该村民小组发放了补偿款379.5456万元,该村民小组也向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及安龙县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撤回了起诉的三件一审行政案件。此次协调,实质性化解了行政机关与村民之间的行政纠纷,为群众办实事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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