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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升执行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访清镇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海英
  ■ 记者 范良丽
  执行工作,是司法案件办理程序的关键一环,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为这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清镇市人民法院作出了哪些有益探索?下一步工作将如何推进?本报记者围绕这些问题采访了清镇市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刘海英。
   记者:作为分管执行工作的领导,在您看来,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是什么?
  刘海英: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直接目的是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得以履行,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本目的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执行工作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当事人之间“是非曲直”进行判定之后具体权益实现的必要途径,可以说执行工作开展得好不好,胜诉权益实现得快不快,对恶意规避执行的打击是否有利,都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直观评价,既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乎国家法治事业建设。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成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在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导下,努力办好每一个执行案件,突出法的评价、强制作用,切实发挥法的指引、教育作用,强化社会主体对自身行为的预测,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
  记者: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后,现阶段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刘海英:
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法院干警艰苦卓绝的努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成效,目标胜利实现。当然目前法院的执行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此“难”非彼“难”,目前我们清镇法院主要着力于执行工作体制机制的构建完善、执行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开拓,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基础上,着力提高执行效率,提升当事人的司法满意度。
  记者:近年来,为切实推进解决执行难,清镇法院做了哪些有益探索?
  刘海英:
在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指导支持下,清镇法院贯彻人民至上、司法为民理念,不遗余力地强化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司法资源的倾斜配备,着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例如在清镇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成立了全国首家“执行工作警务化协同中心”,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获得了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依托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对执行工程全流程进行科学细化,按照“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模式,以“简案快执,普案精执”为目标,整合成立了立案服务中心、集约事务中心等六个中心,极大提升了工作的透明度和执行效率;充分利用村居“网格员”制度,依托基层组织干部和网格员们,对被执行人财产开展传统调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记者:下一步,清镇法院将从哪些方面入手,在切实解决执行难方面取得突破?
  刘海英: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清镇法院全体干警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的质效,一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纠纷解决方式。着力于“执源治理”工作的开展,从“立审监执访”全流程解决执行中的难题;二是加大强制执行措施适用力度。对恶意逃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适用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刑事责任追究,坚决打击抗拒执行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加快推进执行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执行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四是“智慧法院”的建设,向科技要生产力,充分运用现在技术和设备,扩张完善查人找物措施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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