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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被“套路”怎么办? 《民法典》明确:禁止高利放贷
互联网贷款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 如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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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凤高利放贷款 民法典断除此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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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贷款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 如何避免?
2021年1月初,人民银行召开会议,要求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2021年2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在出资比例、集中度、限额管理等三个方面明确定量指标。2021年3月17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将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加强在校大学生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合理引导网络舆情,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现象,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网贷平台一旦发生逾期,逾期利息可能会达到一个天文数字。为什么借钱那么少,最后要还那么多呢?其实,借款人所称的高息不完全是利息,它由几部分组成:借款本金+服务费(貌似手续费、中介服务费,一般为借款本金的30%)+利息+逾期违约金(一般每逾期一天需支付1%左右的违约金),所以最后的数字触目惊心。在2015年9月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020年8月1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
《民法典》从如下两个层面调整利率的约定:一是没有约定利息的借款,视为没有利息。无论金融机构还是个人,只要对支付的利息没有约定,只需偿还本金。二是利息约定不明的,分为如下的两种情形:第一种是自然人的借款,从民间借贷互助性考虑,推定没有约定利息;第二种是非自然人的借款,除非借贷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否则依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这有利于规制因回避高利而衍生的手续费、管理费、违约金等变相利息收取,同时让民间借贷回归互助的本位,避免成为非法盈利手段,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律师提醒:贷款前如若需要交钱的,多半为网贷诈骗。还有一些“门槛低、额度高、无抵押、无担保、到账快、无需面审、不回访”网贷机构或网贷App,对方会以各种理由让你缴纳保证金之类,在你交了相关费用后,却迟迟不发放贷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贷款机构都不得在借款前收取贷款人的任何费用,因此千万不要交。凡是网络贷款,要求先转钱成为会员、交保证金、解冻金的,都是诈骗。
同时,年轻人也要正视自己的还款能力,珍惜生命,不要做傻事。必要时需要向家人坦白,多沟通、共承担。最后要规划还款,及时上岸。
(据《长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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