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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秀区法院公证司法 辅 助 中 心 挂 牌
播州区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
播州区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理呈现五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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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创新激励创新
——省高院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
■ 记者 龙立琼
日前,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2年贵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在发布会上,省高院与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框架协议》,并共同回答记者现场提问。以下为现场实录。
记者:省高院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签署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框架协议”,接下来如何推进这项工作的落实?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熊欢咏:省高院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签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框架协议”,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举措,是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等知识产权保护文件精神的具体落实,是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的重要抓手,对保护创新、激励创新,推动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今后工作,我们将在四个方面下功夫,共同推进这项工作:
建立定期会商机制。通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情况,针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普遍性、疑难性、新类型问题,共商对策,凝聚共识,形成全力。
强化信息共享。对各自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相关信息,及时沟通,互通信息。建立重大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信息共享,加强发展态势研判。
协同开展专项活动。对全省统一部署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各司其职、共同发力,形成打击合力。
构建多元解纷模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择优推荐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开展。同时,加大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推动行政调解工作顺利实施。
记者:去年贵州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4684件,共审结4033件,请谈谈去年知识产权案件具体审理情况以及具有哪些特点?
省高院副院长刘力:2022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4684件,共审结4033件,同比分别下降了18.18%和29.53%。其中一审案件受理4036件,审结3409件,同比分别下降了24.29%和36.03%;二审案件受理648件,审结624件,同比分别增长了64.47%和58.38%。
在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民事案件4563件,同比下降了17.78%,其中一审3940件,二审623件,同比分别下降了24.06%和增长了72.1%;刑事案件共115件,同比下降了33.14%,其中一审94件,二审21件,同比分别降了33.3%和32.26%;行政案件6件,其中一审2件,二审4件。
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2022年全省法院受理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数从2021年的5725件,下降至2022年的4684件,下降18.18%,这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随着国家各层面不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阻遏,也充分说明全省法院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取得了显著成效。
案件类型较为集中。2022年全省法院一审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侵害商标权纠纷和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两类案件占一审受理的民事案件总数63.68%。刑事案件类型更为集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占全部一审刑事案件的94.68%,其中又以白酒商标侵权为主,侵犯茅台酒商标的案件最为突出。
案件审判质效持续向好。2022年全省法院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法定审限内的结案率达86.08%,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1.84%,审判质效持续保持良好态势。我省法院推荐的某商业诋毁纠纷案获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审理的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获评第四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
记者:2022年,贵州法院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省高院民三庭庭长杨方程: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事关民生安全、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大局,对于维护社会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贵州法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假冒问题,严格依法审理涉疫药品、防护用品、白酒等重点领域,以及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为我省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沟通交流,健全工作机制,搭建沟通平台,优化资源配置,深化信息共享,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形成司法打击与行政监管的工作合力。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及时曝光打击侵权假冒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大力宣传打击侵权假冒案件工作成效,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尊重创新、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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