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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两级法院集中执行 一批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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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两级法院集中执行 一批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
■ 记者 贾华
日前,为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辖区两级法院对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追索劳动报酬等一批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兑付。
据悉,“贵在执行”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毕节市两级法院共冻结执行金额10213.1万元,划扣4973.3万元,冻结股权1660万元,查封房产、土地523062.2平方米,腾退房产、土地11处,查封、扣押车辆150辆,查封、扣押其他财产5处(宗),纳入失信名单1127人,拘留或预拘留68人次,拘传96人;共执结案件2434件,通过发放款项、以物抵债等执行到位9087.1万元。
毕节中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高院“贵在执行”专项行动部署,毕节市法院开展了涉农民工工资及其他涉民生、民营企业、特殊主体、煤矿企业、刑事涉财专项执行,以及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等六个方面专项行动。
据悉,毕节市两级法院对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进行全面摸排、集中执行,通过快查、快控、快执、快付,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给广大劳动者吃下定心丸,更好服务保障稳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威宁法院:扣划款项支付误工费
近日,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2020年,吴某给李某提供劳务,做工过程中被钢管砸中,致使吴某腰背部受伤。吴某诉至法院,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判决李某承担吴某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5万余元。
在执行过程中,吴某与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三期履行完毕,并由案外人刘某某对该债务提供担保。后李某未按协议履行,吴某申请恢复执行,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立即冻结了李某和刘某的网络账户、银行账户,并扣划了相应款项支付给吴某,案件执行完毕。
纳雍法院:法官连夜驱车送达现金
“谢谢法官!大晚上的辛苦你们了,感谢法院帮我们追回血汗钱。”口中连连说着感谢话的是马某。
马某等18人系纳雍县沙包镇凹革村村民,常年在当地为王某干活。因王某经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其名下农业公司停工后拖欠马某等人工资9万余元。马某等人诉至纳雍县人民法院,要求王某给付拖欠的工资报酬。
后经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王某仍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马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释法析理,王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履行了司法确认的协议第一期款项,并联系两位担保人对剩余部分的履行进行担保。
由于马某等人多为年纪较大的村民,没有使用手机网络支付的习惯,为尽快将第一期薪资支付到他们手中,执行法官连夜驱车前往送达现金。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被拖欠的工资时,马某等人由衷地感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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