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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中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助困境企业焕发新生
■ 记者 龙立琼 张斌
  “通过施工方的复建,这个综合体新大楼将于今年5月底全面竣工……”站在安顺市东方花园项目点,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朱俊蓉动情地讲述了这家濒临倒闭的企业走向新生的艰难历程:“通过破产重整,既保障了这个项目涉及的拆迁户、购房户的权利,也让破产企业的财产价值实现了最大化,所有债权人的利益也得到了保障。”
  这个备受群众瞩目并获得好评的项目是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破产审判机制,提升破产审判效能,以司法动力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个典型缩影。
  近年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破产审判对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将破产审判置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大胆创新,迎难而上,积极破解破产案件审判难题,妥善运用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程序,努力实现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目标。
  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近三年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各类破产案件78件,“办理破产”指标2020、2021年度在省级营商环境考评中居全省第三,案件最短办理时长44天,办理的安顺交投物资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黄果树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债权人回收率均达到90%以上。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作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大局。整合多方力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一批产能过剩、技术落后被市场淘汰的企业通过破产程序顺利出清,实现经济要素的市场重新有效配置。让13家困境企业再获新生,盘活资产约100亿元,150余名员工稳住就业。
  依法妥善审理涉“保交楼”案件,在府院联动机制下,与政府专班密切配合,完成融资、工程续建、办证等,努力解决各类问题房开难题,恢复建设“烂尾楼”项目共计16个。如虹湖生态城、东方花园、丰景华府、中环百货等一批位于城市中心、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楼盘项目现已复工建设,并已逐步完成交房、办证约1.5万户,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守住了风险底线。
   破产审判机制持续创新
  为规范安顺市法院系统破产案件的审理,提高审判效率,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出台多个辖区破产审判配套文件,推动辖区破产案件审判专业化、规范化。
  先后制定了《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受理、审理规程》《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管理办法》《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工作规范》《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管理人工作指南》,规范破产审判行为,建立破产管理人动态调整机制,有效监督管理人忠实履职。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制定了《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高效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适用繁简分流原则,压缩案件办理时限,确保简易审案件在6个月内审结。通过明确每个环节时限节点,以时间表为抓手对管理人工作进行定时、定量、定员、定责监督,明确快审案件办理时限。目前已审结的安顺市交投物资公司、普定华宇公司、林东平坝煤矿公司、嘉骏酒店破产清算案,均在6个月内结案。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工作指引(试行)》,是该院在审理普定鑫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普定鑫臻酒店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一案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及省高院的破产审判相关会议精神以及企业破产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制定的,是一次有益探索,为此后办理关联公司合并破产案件办理打下坚实基础。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处置工作指引(试行)》《关于控制破产成本的工作办法》,切实保护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和维持债务人持续经营能力、开源节流,提高债权回收率,更加精细化地推进破产审判工作。
  建立常态化的府院联动机制,推进企业破产工作。在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积极推动下,2021年4月,安顺市深改委下发了《安顺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沟通协调联动工作方案》,为府院联动推进破产案件办理奠定了基础。此后,该院积极与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协商,形成各项协作机制。与安顺市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破产处置税务司法协作的工作机制》;与安顺市住建局、安顺市自然资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破产案件涉不动产及信息共享相关事项的工作意见》;与安顺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简易注销程序工作机制》等。
  通过建立制度化府院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在办理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积极与安顺市问题房开专班协作配合,化解破产案件难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贵州省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发布后,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与地方党委政府各部门积极探索实践,力求将容缺办理机制有效运用于解决“问题房开”历史遗留问题,优先保障民生,化解社会矛盾,获省级相关部门肯定。
  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
  近年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借助专业化审判优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进行司法调研和案例研究。2022年11月,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贵州省破产审判工作调研基地。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审判实务出发,鼓励交流学习和业务培训。该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多年来坚持每周三合议前“一小时”学习制度,庭内自学;年初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双月组织法官、管理人就破产案件中的相关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依托“黄果树天平论坛”“破产沙龙”“安法护航学法论坛”、工作座谈会等多种方式,邀请破产理论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等,对破产合议庭和辖区内管理人团队,进行共同培训、学习、交流。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潜心打造精品案例。该院办理的安顺市顺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最高法评价其典型意义在于“顺城公司陷入困境后,通过及时进入重整程序,有效进行破产保护,维持了企业的持续经营。安顺农贸城的顺利接管,不仅为疫情防控期间稳定物价、保障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也为顺城公司重整提供了重要基础。”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就实际案例开展相关工作,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今日说法》栏目组专程就上述两案开展为期一周的采访,并在2021年、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播出。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贵州华电安顺华荣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既解决了民生问题,同时兼顾了生态环保,该案入选省高院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其社会效果得到省高院高度评价;2022年8月,省高院发布的六件典型破产案例中,该院办理的亿丰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禹晋公司重整案均获入选。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实效性调研,着眼于破产审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思路、方法,实现破产案件办理到典型案例示范到规范性文件指引的层层升华,提炼形成了相应的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工作意见。
  2021年,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组撰写的《试论预重整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发展与完善》被《贵州审判》期刊采用,并发布于“中国破产法论坛”公众号;在此基础上,该院探索创新制定了《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
  审理的安顺禹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安顺今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均系通过预重整程序后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将司法程序中的债权申报、表决、清产核资等环节前移,减少诉讼资源的浪费、缩短司法程序,且安顺禹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仅用时44天结案。
  在下一步工作中,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积极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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