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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区出台意见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
  本报讯(通讯员 罗应 袁静 姚秀)为深入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水城区人民检察院与水城区残联会签《关于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悉,今年1月,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过程中,发现辖区部分人行横道红绿灯过街声响提示装置损坏后未及时修理,给视障人士过街通行造成不便,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遂向主管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完善辖区人行横道交通信号设施无障碍服务功能,满足视障人士过街通行需要。2月,该院在办理李某某等31人申请行政执行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被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的31名农民工中有4人为残疾人,因劳动报酬被长期拖欠得不到解决致使生活陷入困境。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在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农民工追偿劳动报酬的同时,通过司法救助缓解特殊困难群体燃眉之急。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该院积极制定上述《意见》。《意见》从线索移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调查取证、监督告知、咨询协作、提前介入、业务交流等方面对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残联各自的职能优势,形成强大合力,狠抓落实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下一步,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将主动作为,发挥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充分运用法律监督、法治宣传、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措施积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助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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