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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企业发展
  本报讯(通讯员 黎珊)“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公司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帮助我们开展合规整改,并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通过合规改革后,公司订单比去年多了30%,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们企业第二次生命……”近日,一涉案企业法人将一面“助力合规经营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彰显检察担当”的锦旗送至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并表达感激之情。
  据了解,该涉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降低成本涉嫌实施经济犯罪。西秀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对涉案企业开展企业合规改革有利于企业的持续经营和发展,企业具备合规整改可能性,经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告获批后,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决定受理涉案企业提交的合规申请,对两家涉案企业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建设。
  在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建设中,该院检察官为精准摸清涉案企业“病灶”,多次邀请第三方评估组织人员到企业实地走访,了解企业经营实况,从企业的法人治理、财税管理等领域进行梳理排查,列出企业合规风险清单,引导涉案企业构建“六措施、三体系、三机制”的合规综合管理体系,涉案企业全面落实并整改。在整改过程中,检察官及第三方评估组织多次到企业实地考察,涉案企业严格遵守合规管理体系开展经营活动。经过合规整改,检察机关及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认为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达到了预期效果,一致认为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合格,王某控制的两家企业顺利通过合规考察。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该院检察官了解到该企业如果被起诉,将面临信用降级、被列入失信名单等一系列风险。在充分研判及考量刑事案件对企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后,通过组织召开公开听证,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人民监督员等有关人员评议,对涉案两家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外,结合第三方组织合规考察书面报告、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定期书面报告等合规材料,探索出在涉企刑事案件中适用“二元化”的处理方式,对涉案的两家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提起公诉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缓刑,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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