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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喜春(公民身份号码:520201198306060010):
  本院在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与陈喜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多次与你联系,但无法通知你到庭,现通过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23)黔0112执374号执行裁定书(一份),裁定内容为评估、拍卖陈喜春名下位于南明区干平路鸡窝冲山水黔城一组团2号楼(2)1单元7层4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贵阳市010509900】。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上述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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