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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拘留15天
  本报讯(通讯员 唐璐琦 记者 罗翔)4月18日凌晨,龙里县人民法院的数名执行干警踏着夜色将被执行人邓某某带回法院。经过一路上的沟通和劝导,被执行人依然不愿履行应尽的义务,最终,该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其送进拘留所拘留。
  据悉,2021年,陈某某与邓某某发生纠纷,邓某某将陈某某打伤,陈某某当即被送到医院治疗。后双方在当地派出所就医疗费用进行协商,因邓某某无法向陈某某支付医疗费,于当日向陈某某出具了一张欠条,载明差欠陈某某医疗费用等共计66000元,承诺于2021年9月15日向其支付。到了支付时间,邓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
  2021年12月,陈某某到法院起诉,要求邓某某支付承诺兑现的医疗费。后双方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邓某某自愿于2022年2月7日前支付原告陈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40080元。但到了原被告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邓某某却迟迟未兑现,陈某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龙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向邓某某送达了执行材料,并告知邓某某如不履行将要面临的法律责任。邓某某再次承诺会尽快想办法解决,请求执行法官帮其促成与陈某某达成执行和解。随后,执行法官主持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申请执行人邓某某进行执行和解,邓某某再次做出承诺表示一定会在执行和解阶段达成的约定时间内筹集到钱款来支付给申请人陈某某。陈某某表示愿意再给邓某某一次机会,但是希望他这次信守承诺。时间一天天过去,邓某某未按时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且玩起了“失踪”。
  执行干警随即对邓某某采取措施,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月18日0点,执行干警搜寻到邓某某的踪迹,果断出击,并依法对其进行拘传。一路上,执行干警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劝导其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法定义务,邓某某仍不以为然。最终,邓某某因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法律义务被依法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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