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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检察院到辖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本报讯(通讯员 史勇)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维护地区社会治安稳定,4月20日,罗甸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到辖区内司法所实地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工作中,检察官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文书,详细查看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汇报、请假审批、考核评定等档案材料,重点了解司法所是否制定矫正方案、是否及时根据监管对象实际情况实施分类管理、是否按要求进行考核、是否定期公示考核评定结果、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察官现场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反馈,依法提出意见建议。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罗甸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监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可能并保障其合法权益,使社区矫正对象能够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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