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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与广西南丹县探索建立“跨省”互聘调解员机制
  本报讯(通讯员 宋承桥)为解决跨省异地案件找当事人难、调查取证难、送达难、执行难、调解难等问题,近年来,独山县与广西南丹县因地制宜联合探索“跨省”互聘调解员机制,通过组织联建、资源联享、司法联动,全力确保两省区边界地域社会经济稳步发展。
  通过组织独山县、南丹县联合成立“跨省”互聘调解委员会,创新建立“跨省”互聘调解员机制,互相选派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的司法行政、律师、法官等调解人才共同开展互聘调解工作,明确职能职责,提升调解水平。截至目前,互聘调解委员会共有调解员5名,其中独山县聘用南丹县调解员2名,南丹县聘用独山县调解员3名。
  为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定期组织“两县”互聘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交流会和先进典型报告会,通过互相分享调解工作经验,进一步拓宽调解工作思路。同时,定期选派互聘调解员到共建法院交流学习,开展资深双语法官“传帮带”活动,切实解决互聘调解员语言沟通难题。截至目前,已开展调解工作交流会和先进典型报告会2次;5名互聘调解员均完成交流学习1次。
  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建立互动式、常态化的跨区域矛盾纠纷解决协调机制,严格遵守司法调解程序,规范使用司法部门统一的调解文书格式,一旦遇到“跨省”纠纷调解案件,共同开展调解工作,确保调解实效。截至目前,互聘调解员共承接“跨省”纠纷调解案件25件,调解成功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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