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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6个月 全省法院将持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本报讯(通讯员 王赞 记者 龙立琼)记者从省高院执行局了解到,从3月底至9月底,全省法院持续开展“贵在执行”专项执行行动,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和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此次专项执行行动包括涉农民工工资和其他涉民生案件、民营企业案件、特殊主体案件、煤矿企业案件、刑事涉财案件专项执行及涉执行信访案件专项化解。
  据悉,在此次“贵在执行”专项行动中,省高院执行局制定了各专项执行行动的共性措施,即集中力量和时间解决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通过执结一大批案件,优化提升核心和重要指标,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满意度。全力攻坚“查人找物难”,全省各级法院严格落实最高院要求,做到“执行案件立案后,第一时间着手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调查,做到‘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应查尽查”,突破案件执行的瓶颈。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特征。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强化执源治理,减少衍生案件,做到以刚为要,刚柔并济。
  根据各专项执行案件的特点,省高院执行局制定了针对性强的个性措施。
  在涉农民工工资和其他涉民生案件中,要求将“人民至上”体现在具体案件执行中,通过依法、有效执行每一起案件,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注重关怀特殊困难群体,胜诉当事人为残障人士、行动不便老人、留守未成年人、生活陷入困境等特殊群体的,做到“优先查控、优先处置、优先救助”;执行到款物后,必要时应送款送物上门,减少当事人奔波之苦;对配合法院执行但又有现实困难的农民工被执行人,要体现“柔性执行”。
  在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执行中,体现“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推进关联案件“一揽子”解决。保护民营企业在民事、刑事等交叉案件中的合法权益,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贵在执行”专项行动,听取他们的意见,“零距离”见证监督执行工作,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在涉特殊主体案件专项执行中,强化府院联动,适时发出司法建议。在涉煤矿企业案件专项执行中,实行“一案一分析”,制定“一案一策”,完善执行与破产审理衔接机制;在刑事涉财案件专项执行中,着力做好涉黑恶、涉职务、涉非法集资等犯罪案件财产刑等的执行,对于涉黑恶犯罪案件,要持续推进“打财断血”“黑财清底”工作,坚决铲除黑恶犯罪死灰复燃或可能滋生的经济土壤;强化立、审、执衔接,推动刑事涉财案件执行依法与减刑假释挂钩。
  在涉执行信访案件专项化解中,以实质化解作为工作落脚点,实行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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