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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职能作用推进法治建设的对策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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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短视频——青少年身边的普法宣传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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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短视频——青少年身边的普法宣传员
■ 石何丽 司云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明确提出“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八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要创新普法内容与手段,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短视频等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普法内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随着互联网短视频流量红利消退,受众们对于短视频的兴趣点从“猎奇”的视角,逐渐转向与对“干货”知识的转化,各种“泛知识类”短视频成了各平台新的增长点。作为从属于泛知识类别之下的法治微视频,应该抓住这一学习知识的新风尚,将传递法治理念与法治思维融入短视频的内容制作中,使得青少年关注法律规范承载的价值理念,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行稳致远。
法治教育类短视频需要满足文学、艺术与科学方面的具体表达,秉承着以专业的“再中心化”模式,进行法治知识的高质量产出与有效传播。利用短视频平台构建的新型交流空间进行法治教育,是知识传播场景创新的体现,使得法律知识的扩散渠道更加“遍在化”,将法律知识潜移默化地嵌入到青少年学习生活的时间与空间中。为了营造出更加完善的法律知识学习、法律知识传播、法律知识共享的网络空间,需要从多角度提升此类短视频的创作水平。
优化视频内容 提升法治信息质量
将短视频平台作为法律知识传播的“助推器”,首先要正确认识短视频内容生产规律及存在问题。部分法治教育短视频为追求有效传播,创作者会选择利用当下的真实案件进行视频内容改编,但由于题材限制,此类短视频带给青少年的审美体验必定是严肃压抑的,这显然不利于拓展年轻一代的用户群体。为缓解这一问题,许多短视频创作者开始在法治题材上进行大胆“创新”,加入一些幽默风趣的元素。例如:塑造喜剧性的人物角色,缓解案件进行时的紧张感。但短视频的制作不能一味地追求媒介的传播效果,将创作基础建立于受众群体的满意程度上。虽然法治短视频追求的真实性并非是“历史的事实”,但是将现实的案件过度艺术化,使得情节人物与青少年已知的真人真实不符合,必将引起青少年的反感与议论。法治类短视频剧本创作需平衡各方利益,虚构也应当适度,避免出现创作主题雷同、案件评论相似、科普法律知识相近等同质化问题。虽然在普法内容的选择上,将实时的案件改编为法治短视频更具有鲜明的现实性与针对性,更利于引起受众的点评、引起部分受众的共鸣,从而达到高效率传播目的。但由于缺乏专业的视频制作与法律专业顾问的指导,在视频内容中所涉及法律法规的准确性与权威性还是有待提高。
法治教育类短视频并非为了追求流量,能否调动起受众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为青少年提供多样化的知识接收渠道才是关键。因此在进行法治教育类短视频创作时,离不开与权威机构与法律专家的助力,平衡媒介平台娱乐性与法律知识的严肃性,创作者应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注重法治信息的传播质量,营造出超越传统法律知识教育的程序化的传播模式。
平台严格把关 发挥群众监管效能
在创作法治教育类短视频时,媒介平台自身的内容审核功能至关重要,应注重政策导向与社会价值。在全民学法、全民守法、全民用法的社会背景下,短视频平台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实现自身运营模式的创新。提高平台参与度,建立合理的内容审查标准与知识审核体系,鼓励泛娱乐化创作者在其创作内容中加入法律知识,降低法律科普类创作者的平台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的用户成为法律知识传播的主体。在此基础上,将法治教育类短视频朝着专业化、垂直化与细分化的方向发展。
在短视频发布平台的选择和内容转发分享上,缺乏互动性也会大大影响法治教育短视频的宣传成效。除此之外,对于网友的评论与提问,要及时进行回复,尽可能满足用户群体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对于短视频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地进行反馈解决,充分发挥网络监管效能,逐渐构建起以法律知识的生产、传播、讨论为线索纽带的知识社群,打造具有传播主流价值观的高质量普法作品,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公信力与影响力。
注重协同共创 实现主体多元化
“不日新者必日退”,这一观点不仅适用于法律教育短视频的创作,更适用于普法优质内容的传播策略。如今,短视频平台扩大了法律知识的传播范围,互联网已变成了普法传播的最大增量。在此背景下,创作者应坚持多平台合作。例如:法治日报社出品的“法治融屏”不仅借助智慧普法全媒体平台将普法短视频“一键送达全国”,并且积极探索拓展普法内容新渠道。对内依托法治日报的“两微一端”、法治号客户端、法治网等自有媒介传播平台,对外加强与“学习强国”、中国普法、央视频等权威新媒体平台的合作力度,逐步形成法治教育短视频“一屏多端发布、大小跨屏传播”的传播模式,实现协同共创、多平台联动运营、全链条宣传推广的法治宣传新格局。截至2022年12月底,法治日报社编辑部门制作的普法短视频在各类媒介平台上的播放量高达7.6亿,实现了法律教育短视频现象级融合传播,真正的满足了人民群众与日俱增的多样化、个性化的法治知识需求。
综上所述,对于其他的泛娱乐化短视频而言,法治教育类短视频制作要求更高,青少年期待也更高。利用多种视听媒介,可视化、碎片化、即时化的呈现与传播法律知识,提高了公民的法治意识,对于法治建设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法治教育短视频的创作上,应将青少年的注意力引导到该类题材短视频的法治精神上,而不是沉迷于刺激感官的视听效果上。媒介多元化时代,人人都是知识主创者,人人都是短视频创作者,一定程度上拓宽了青少年普法的广度。短视频创作者在保证导向正确的同时,还要将适用法律知识及时传达到青少年群体中,秉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理念,坚持普法依靠、服务人民的基础理念,创作出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优秀短视频艺术作品。
(石何丽:贵阳市乌当区教育科研与教师培训中心教研员;司云娜: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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