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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家长里短 解矛盾纠纷
  ■ 记者 龙立琼 整理
  我叫吴学仁,是台江县人民法院施洞人民法庭庭长。人民法庭里没有动辄成百上千万标的额的“大案件”,处理的都是一些家长里短、田边地角的“小纠纷”,这些纠纷看起来虽然都很“小”,但是如果不能妥善化解的话,往往比那些“大案件”更容易激化矛盾影响基层社会稳定。
  我在施洞法庭工作的这几年,有一起案件印象特别深刻。张某、姜某为同村人,张某有一块土地与姜某的林地相邻。张某为响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二十多年前便不再耕种农作物,而是种植了杉树,一直以来双方相安无事。
  2022年,姜某欲砍伐其林地内的杉树时,双方对土地与林地的界限产生了争议,均认为其中的几棵杉树应该属于己方所有。随着双方争议升级,原本两户人家的纠纷上升成了两个家族的矛盾,武力冲突随时都可能发生。
  我和法庭干警了解到这个情况之后,在双方未起诉到法庭之前,便积极主动介入。前两次我们邀请乡司法所、林业站、村干部一起到现场调解,双方争吵激烈互不相让。因张某的土地长达二十多年没有耕种农作物,已经完全和林地连成一片,无法看出界线了,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我们只能暂时先安抚双方的情绪,让矛盾缓和下来。
  我们回到法庭后,研判如果纠纷没有得到及时化解,势必会有一方起诉到法庭。根据当时剑拔弩张的情况,届时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都极大可能会引发双方家族武力冲突。
  正当我们对该纠纷的化解工作一筹莫展时,我从侧面了解到,寨佬石某某在村里威望极高,村民都很信服他,恰好也是张某和姜某的共同亲戚。于是我便再次邀请乡司法所、林业站、村干部和寨佬石某某一起,第三次组织双方到山林现场调处。最后,终于通过大家的努力,张某、姜某互相让步握手言好,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一起划定了界限,并埋下界桩,以使日后双方各自经营管理不再发生争议。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庭的法官,面对的多是和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小案件、琐碎的小矛盾小纠纷,为了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温暖,我将严格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这一要求,继续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利用各种方式,将家长里短、田边地角各类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一份微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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