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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法院常态化开展执行专项行动
  本报讯(通讯员 陆德丽 胡倩)夜色尚未褪去,凉风扑面而来。闪烁的警灯照亮了整个望谟县人民法院大院,8辆警车整齐排列在大楼前,20余名执行干警及法警整装待发!
  “‘贵在执行·望谟法院执行在望’春季行动开始!”3月27日6时15分许,随着望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继承一声令下,各组执行干警依次上车从法院正大门出发,以雷霆之势奔赴执行一线。
  此次春季行动共分四个专项执行工作小组,各组执行干警按照前期摸排整理的行动路线,各自奔赴本组已经“圈定”的被执行人住所地,深入开展涉民工、涉民生、涉金融债权等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对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6时40分,第一位失信被执行人王某被拘传到庭。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长期拖欠申请执行人劳务费11300元。经批评教育后仍不履行,望谟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按程序移送望谟县拘留所收押看管。
  当天12时,失信被执行人黄某某被拘传到庭。黄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抚养费9000元,经反复做思想工作后仍不悔改,找各种理由搪塞推诿,望谟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黄某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按程序移送望谟县拘留所收押看管。
  截至当天16时,此次春季执行行动共结案22件,执行到位金额86.34万元,扣划银行存款12.46万元,发放案款103.68万元,拘传8人,拘留2人,另有3人在送拘留过程中履行了给付义务,查封车辆3辆,限制高消费8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人。
  此次“贵在执行·望谟法院执行在望”春季行动是望谟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执行攻坚行动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望谟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执行专项行动,紧盯“3+1”核心指标,着力提升案件执结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用真金白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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