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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法院 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本报讯(通讯员 吴娟)近日,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当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依法责令双方如实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以平等保障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据了解,二十年前,原告焦某与被告孙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现已上大学。十多年来,双方一起共同打拼,积累了殷实的家庭财产。然而,共同打拼的岁月并未换来和谐美满的生活,夫妻二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双方已经分居四年有余。在案件审理中,双方均主张分割财产。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先后购置房产、车辆、股权,且对于隐匿瞒报夫妻共同财产的当事人难以规制及处理。据此,为平等保障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离婚诉讼当事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六枝特区人民法院依法制定《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送达原、被告,要求双方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并释明未如实申报将承担的少分或不分财产的不利法律后果。
  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均如实填写并提交财产申报表,为法庭有效查明夫妻双方真实财产、依法高效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体现了“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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