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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报告财产 司法拘留十五日
本报讯(通讯员 李涛)“既然你在贵阳,根据朱某提供的你的车辆信息,该车辆目前停放在赫章某社区,我们现在就在你的车边,准备对你的车辆进行查封扣押,你是什么意见?”“你们先不要急,我马上就到!”接到赫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先前称自己不在赫章县的被执行人姚某急了。
3月20日下午,赫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接到申请人朱某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姚某已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工作人员遂根据朱某提供的地址立即赶到现场,找到姚某停放在路边的车辆,而姚某并不在车旁,于是便有了以上对话。
姚某来到现场后,经工作人员询问,其表示不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工作人员要求姚某将车辆开到法院进行扣押,但姚某拒不配合。在对车辆进行拖运过程中,姚某的侄子到现场进行阻挠并拍摄视频,工作人员遂告知其妨碍法院执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后姚某的侄子听从劝导放弃阻挠,并自行删除视频,该车辆被拖到法院扣押。
因姚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拒不报告财产,且其车辆系网约车,姚某有固定收入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行为构成拒绝报告财产和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为此,赫章县人民法院遂依法扣押姚某的车辆,并决定对姚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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