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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检察院公益诉讼 助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督
本报讯(记者 罗华)近日,记者从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办理一起督促整治渔业养殖公司违规取水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检察履职,有效保护水源地水资源不受破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2022年11月,兴义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收到志愿者的线索:兴义市某渔业有限公司长期在大龙潭一级水源保护区水源点违规取水从事渔业养殖。
大龙潭水源点是贵州省人民政府2016年2月批复的一级水源保护区,供水区域覆盖附近4个乡镇的多个社区和村寨,受益人口4万多人。渔业公司的违法取水行为,损害了水源点供水区域的公共用水利益,违反水资源保护及水行政管理相关规定。
检察人员通过现场走访询问、拍照取证、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等方式对渔业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后,2022年12月,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及时对渔业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该事件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向渔业公司下发《责令停止违法取水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取水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要求办理取水许可,并对该公司违规取水的行为罚款2万元。
承办检察官表示,此案开创了兴义市违规取水被罚款的先例,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将适时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持续关注大龙潭一级水源保护区水源点安全情况。同时,及时收集、归纳志愿者在“益心为公”平台上反映的线索,进行核查和研判,推动平台运用走深走实,通过能动履职更好地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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