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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为化解矛盾 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本报讯(通讯员 沈卿杨)“谢谢检察官,给了我人生新的希望……”近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当事人王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今年1月的一天,王某某在砍伐树木的过程中,在未确保王某乙等人处于安全距离的情况下砍倒树木,树木落地后砸中王某乙,致使王某乙当场死亡。案发后,王某某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后被移送审查起诉。
  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王某某认罪态度较好,主动投案,没有犯罪前科,且与被害人之间系亲戚关系。通过多方工作,最终促成王某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王某某除了已支付的资金外,其余未支付的分期支付给被害人家属,被害人家属对王某某予以谅解。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望谟县人民检察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一个缩影。“坚持文明办案、温情执法,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化解了双方矛盾,减少案件对双方当事人的影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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