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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 多部门共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网”
  本报讯(通讯员 曾楷 记者 任莉)日前,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贞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贞丰县教育局等部门制定了《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构建家庭、社会、学校、司法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保护网”,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介绍,《实施意见》的制定实施,明确了各联合单位在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的具体职责,并成立了由贞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担任组长,贞丰县教育局、妇联、团委主要领导及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的家庭教育领导小组,各单位指派1至2名熟悉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工作人员为成员,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落到实处。
  据了解,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该项工作,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累计向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48份、向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9份,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安全、防性侵害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规矩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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