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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检察院
“四项机制”助推刑事检察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本报讯(记者 喻玉)日前,记者从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2022年以来,该院以协同公安机关构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为契机,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创新能动履职,通过建立“四项机制”,以制度化监督促实效,确保刑事检察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建立派驻检察介入机制。该院依托侦协办平台建立《观山湖检察院提前介入重大案件机制》,明确以“检察官轮值+全介入”的形式开展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监督等工作任务,一方面通过检察官每周一下午定时到派驻检察室实地审查“疑难”案件证据的方式,每案一提纲有针对性的提出犯罪预警提示、建议及补证方向、措施,有效避免模糊介入,脱离证据空谈理论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对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延期率高的案件进行分析,对类案提前介入重点问题进行提炼,为案件侦办提供明确指引。通过派驻检察工作,观山湖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同比上升,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诉前羁押率等核心指标明显降低。同时,持续创新能动履职邀请公安机关共同探索运用未捕未诉侦查监督线索筛选模型,通过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案件数据、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数据进行研判,筛选未捕未诉异常案件线索,分析比对精准监督撤案,运用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工作,以检察监督促进侦查规范,实现公检双赢、多赢、共赢。
  建立数据共享通报机制。办案信息共享是加强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建立后,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与观山湖区公安分局建立了《关于案件数据信息通报共享工作机制》,明确公检双方要本着保证数据全面真实的协作态度,在确保数据安全性的基础上相互共享正向、负向双项数据,以确保数据分析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明确侦协办获取数据的方式除在公安机关通过固定电脑登录公安机关警务综合监督平台获取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办案数据之外,还可查阅受理案件台账查询相关信息。而检察机关则需定期将筛查分析出的执法监督线索、纠正违法数据及时向公安机关开展通报,避免因数据壁垒产生监督无落实、无实效问题。2022年观山湖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共享数据500余条,按照工作机制均以书面形式反馈公安法制部门,监督回复率达100%,确保件件有落实。
  建立联席会议商讨机制。为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及时有效解决案件“流程梗阻”,防止案件在侦查、起诉阶段出现程序性空转问题,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与观山湖区公安分局建立《公、检沟通协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明确联席会议商讨案件、事项由公、检两家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统一把关、检察机关专人对接,根据司法责任制要求确定参会人员成立专案组协作配合商讨,从电话沟通到面对面研讨案例的方式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商“会诊”、共破难题,确保案件顺利进入诉讼程序,避免“带病”起诉。针对近年电信网络犯罪实际情况,该院通过侦协办组织召开区公、检、法联席会,统一类案执法尺度、细化办案标准联合制发《证据指引》,从该类案件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定性认定标准提出明确的侦查取证要求,形成“两卡”类案衔接推送长效机制。
  建立简案快办协作机制。该院结合案件逐年增长,盗窃罪、危险驾驶罪、“两卡”类网络犯罪案件数量占比大的办案实际情况,2023年年初,就探索建立简案办理轮班制,并通过侦协办打造轻刑案件“一站式”快速移送平台,建立《简案快办案件移送机制》对于案件量较大、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可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的案件,通过设置“案件类别、初犯、认罪认罚”等筛选规则,将繁简分流端口前移,对简案快办案件统一标识、集中移送、审查办理,确保此类案件三日内即完成审查逮捕程序,十日内完成审查起诉流程,真正实现刑事检察案件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有效缓解刑事检察办案人员长期承受的办案诉累。
  下一步,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进侦协办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实质化,以更到位的监督和更紧密的协作构建新时代检警关系,通过大数据赋能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让监督更加精准有力,协作更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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