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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措加强涉案财物管理
  本报讯(通讯员 郭岚 朱玉杉)近年来,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全过程、全覆盖、全方位监管,不断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推动最大限度保障国家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据统计,2022年,共处置涉案财物46件57笔300余万元。
  聚焦案件流转,做到全过程监管。该院注重跟进案件程序,涉案财物一旦受理登记入库,涉案财物管理人员便主动跟进案件,紧盯案件程序流转。截至目前,共入库23件28笔160.376万元。同时,注重提醒财物流转,对案件程序性办结,但未处理在库涉案款的,及时提醒案件承办检察官制作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处理意见应明确涉案款数额和具体处置情况,该院督促规范处理8件次。此外,注重督促出库处理,对判决生效案件和作出不起诉案件,及时督促案件承办人对涉案财物作出库处理,最大限度保障国家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统计,2022年,该院出库23件29笔150余万元。
  规范财物管理,做到全覆盖监管。该院强化系统运用,充分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正向规范和反向审视等“智慧”功能,着力查摆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目前,提醒完善财物管理手续12件次。同时,强化专人专户,抽派案管部门和计财部门专人对涉案财物进行管理,实行一案一档管理模式,做到底数清、责任明。此外,强化外部协作,加强与法院、公安等的协作配合,对法院、公安移送处置涉案财物不规范的情形及时提醒整改,推动涉案财物管理触角延伸。
  着眼长效久治,做到全方位监管。在制度化推动上,该院根据上级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具体实际,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机制2个。在科学化推动方面,该院案管部门在涉案财物登记中严格审查扣押文书及清单,计财部门负责对存入唯一合规账户的扣押、移送款项进行管理,检务督察部门不定期对涉案财物处置管理情况开展督察,形成“三方推动”的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在信息化推动上,该院充分用好涉案财物管理子系统入库登记、在库清点、出库审核、涉案财物处理超期预警、涉案财物流转留痕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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