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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与“人民监督”相结合 共同维护“高墙内”安全稳定
  本报讯(通讯员 黄芳)“这是我第一次以人民监督员身份参加对看守所的巡回检察,切实了解到看守所和数字化监控、对在押人员的精准化监管,同时检察机关通过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监督既能提高管理效能,又能保障在押人员的安全。”人民监督员余国洪如是说。
  为加强对看守所监管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期,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用足用好检察监督的方式和手段,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走进桐梓县看守所,对桐梓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工作和监所安全进行巡回检察。
  巡回检察组严格按照巡回检察工作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要求,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对看守所的收押、会见、提讯以及监区监室、监控室、医务室、厨房等场所进行实地检察,并通过与在押人员谈话,发放调查问卷,调阅工作台账,查看检察日志,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对看守所开展日常监管活动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桐梓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组、人民监督员现场向看守所民警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
  人民监督员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在维护看守所秩序、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并谈到,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希望巡回检察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检察机关借助“外脑”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是提升对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质效的重要保障。下一步,遵义市检察机关将以更有力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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