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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不容胡言乱语
  ■何勇
  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合肥某高校副教授陈某某却在讲座中输出不当价值观,其中不乏一些低俗内容,引发哗然,最终被学生冲上台抢走话筒,讲座不欢而散。事件也在网络上持续发酵,“灵魂工程师”形象大打折扣。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不管是大学老师,还是中小学、幼儿园老师,作为教育工作者,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立德树人,这是任何时候都必须牢记的使命。这要求教师不仅要有扎实渊博的学识,为学生“授业解惑”,而且要具备高尚的人格,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向学生传递健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学生“传道”。这也决定了老师在公共场合的言行举止要注意尺度、把握分寸,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又不能背离公序良俗原则,不能将低俗当有趣,不宜把随便当随和,不可将未经充分思考的观点当成不容挑战的结论。唯有如此,才能培养出“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
  但是,陈某某作为一名经常在合肥当地中学开展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讲座的“教育名师”,在中学举办的感恩主题讲座上,公开鼓吹“学生读书就是为了钱,不要谈什么理想抱负,金钱就是力量,有钱就有一切”,传播和渲染社会上日渐流行的“功利性教育观”,甚至对未经世事的中学生开低俗玩笑,话里话外透露着功利和歧视。显而易见,“教育名师”在公共场合上发表这样的言论很不合适,大学教授在“课堂”上如此“放飞自我”是非常荒腔走板的,与教师形象严重不符,枉为人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要求,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可见,陈某某在演讲过程中被学生当场轰下台,完全是咎由自取,在情理之中。实际上,大学老师在“课堂”上信口开河、胡言乱语并非个例。近年来,多名大学老师因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而引起社会热议。比如,2021年底,在国家公祭日的前夕,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一位教师在课堂上公然否定南京大屠杀遇难者人数,称“当年的侵华日军在南京屠杀了30万人是没有数据支持的,这个‘30万’只是一个中国历史小说写作的一个‘概述’”。
  一斑窥豹,大学老师频频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凸显出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道路任重道远。让教师在公共场合的言行举止回归教育本质和初心,不偏离法治和师德轨道,关键是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一方面,高校要强化依法治教,涵养教师法治意识,提高教师师德修养。高校要依法强化对教师的考核,应把教师在公共场合的言行举止纳入师德考核当中,倒逼教师树立正确的“三观”。根据《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对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或者解聘、晋升、奖励、处分等的依据。
  另一方面,中小学要加强依法治校,守好校园讲座内容的入口关。中小学邀请大学老师、社会名人举办感恩教育、励志教育,应对被邀请者的学术能力、师德水平进行评估,对讲座内容进行把关,避免一些人利用“讲台”夹带私活,在中小学校园传播“毒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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