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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
  本报讯(索正斌)近日,平塘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开展检察监督工作。
  平塘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实地查看、查阅台帐、与执行人员、医务人员、被执行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查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指定居所是否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居所内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监控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安排辩护律师与被执行人会见、通信是否合法;被执行人员身体健康是否得到保障等。针对检察发现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执行部门表示及时整改落实,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平塘县人民检察院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持续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工作,促进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依法规范进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积极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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