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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本报讯(何建龙)12月13日,平塘县人民检察院以出庭公诉李某受贿案为契机,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以及该院部分干警到庭旁听。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被告人李某涉嫌的十一起受贿事实进行讯问,出示了相关证据,结合证据、事实及法律适用发表了意见,剖析了李某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阐述本案的警示教育意义。被告人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已深刻认识所犯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活动结束后,检察官积极联系旁听人员对此次活动进行评议,听取意见建议。参加庭审观摩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干部以及政法干警纷纷表示,这次现场观摩,给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将在今后工作中时刻警醒自己常怀律己之心、绷紧纪律之弦,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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