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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有效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本报讯(徐茂鹏 罗顺勇)“根据《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员必须经过资质认证,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矿山救护工作……”近日,赫章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部分煤矿企业存在未按规定配齐矿山救护队或部分兼职救护队员未取得相应资质、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煤矿生产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情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辖区煤矿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积极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赫章县人民检察院以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为有力抓手,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充分保障生产安全。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强与消防、应急、工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能动履职,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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