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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挥好案件管理部门﹃中枢﹄职能
■李世丽 黄筑瑾
  摘要:如何发挥好案件管理部门的中枢作用,要突出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两大主责,树牢科学管理,健全监督体系,构建科学高效的案件管理工作新格局;还要把人才队伍建立起来,使案件管理具备的“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充分体现出来,通过发挥职能作用,对内做好案件管理、监督、参谋,对外做好服务,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意义
  在2021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十周年回顾展望座谈会中,董建明副检察长用“三级跳”总结了案件管理工作十年来取得的突出成绩:案件由条线管理实现集中管理;数据由手工录入实现智能化统计;业务不断拓展,形成集业务指导、业务评价、业务管控、外部监督、业务保障五大业务体系。突出了案件管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是顺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为推动社会法治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设立案件管理部门是规范司法行为的现实需要、是强化内部监督的必有之举。检察机关的案件从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是呈线性纵向开展,而对于领导管理是横向开展,使监督难以深入统筹,故就需要案件管理部门在中间发挥作用,为领导监督做参谋、提依据,使得检察机关案件顺畅流转,从而强化案件质量监管,为了推进司法行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及形势发展需求,以自我管理、分散管理的单一监督模式转变为统一管理、专门管理,以外部监督和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双重模式,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促进司法办案质效的提升,规范了检察权的运行,是服务和保障检察机关高质量履职,也是参与平安社会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二、新时代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
  当前,几乎所有的检察业务都从案件管理部门开始,在案件管理部门结束,受案件管理部门全程监控。外接人民群众和其他政法机关,内连各个检察业务部门,上接上级机关和本院领导,下连一线检察官,可谓是检察业务的中心枢纽。案管部门要有效联络各部门,上下贯通,推动案件管理工作从局部管理向系统管理、从直线型管理向立体化管理、从个案管理向业务治理的提升。
   (一)案件管理部门对内的职能定位
  突出“管理”,把控案件出入口,对案件统一管理,严把审核,确保好案件的质量。对出入检察机关的案件要审核相关材料及卷宗,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等,确保问题案件不流入,瑕疵案件不流出;
  重点“监督”,充分发挥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案件信息公开作用。依托流程监控子系统,加强流程监控审核把关,全面精准监控案件受理、案卡填录、办案期限、数据抓取、文书制作等,强化监督作用,确保及时、准确发现办案流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法问题;针对案件质量评查、案件信息公开,即做到监督案件质效,对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评查,切实加强案件实体监督,以评查促规范,有效检验和提升员额检察官的司法办案水平增强办案效果,同时也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当好“参谋”,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院案件数据的“集中地”作用,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提高整合案管工作的能力,并结合当下相关政策方针,让统计数据、收送案等功能服务好检察业务工作,为办案部门提供所需材料与数据。并通过对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可以反映数据背后的检察业务工作运行状况,着重发现倾向性、典型性、异常性问题及其原因,找到业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找准工作发力点,提出相应解决意见和建议,从而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部门业务发挥监管、指导作用,对外发挥法律监督、社会引领作用,就不断优化了检察工作。
   (二)案件管理部门对外的职能定位
  保障性服务:设立专门律师接待室、阅卷室,配备律师阅卷专用电脑、扫描仪器,为律师阅卷提供设备支持,并利用大数据实现阅卷不跑腿,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合作性服务:打通公安与法院的办案通道,接洽公安与法院的工作连接,做好牵头,对案件进行流转、交接,促进公检法的沟通交流,节约司法资源。
  公开性服务:通过案件信息公开,优化律师接待,服务人民群众,实现社会、群众监督,深化检察机关办案公平、公正,打造阳光检务,提升办案质效。三、如何发挥好案件管理“中枢”职能
  案件管理办公室是检察机关的综合性业务部门,其不仅业务知识具有复合性,职能也具有多元化,是检察机关管理机制层面进行的革新,案件管理工作各项职能的发挥,融程序正义、权力制约、管理科学化于一体,不仅提高了办案质效,也强化了办案质量。
  (一)锻造案件管理队伍新风貌
  在新时代需求下,案件管理工作需适应形势发展,要充分发挥案件管理职能,则需要对人才管理、建设也有更高的要求。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中枢枢纽,综合管理部门,不仅要具有专业的业务知识,还需具有新时代大数据网络运用知识,既要管理好案件受理、移送,还要管理好案件分流、承办人员办案权限和数据抓取等智慧检察工作。
  深入推进案件管理部门思想定位转型发展。一是面对新形势下案件管理工作职能定位的转变思想定位要做到从“枢纽”到“中枢”的转变,提升工作质效。以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工作助推检察院“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二是要重新定位构思,在认真细致做好传统案管工作的同时,坚持“传统”与“创新”融合转变。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案管队伍。案件管理部门要强化能力建设,打造良好的队伍形象的前提是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要把抓作风强队伍促发展作为政治责任,切实强化思想政治意识,以担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改变干警作风,提升工作激情,推进工作新局面。始终坚持案管队伍建设正确方向,以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落实,增强案管队伍的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创新意识,为检察机关树立作风优良的队伍形象。
  强化工作业务能力提升,全面推进案件管理人才培养。案件管理部门承担的工作较繁杂,系综合业务部门,对工作要求极高,因此案件管理部门对人才综合培养是势所必然,故要拓宽队伍素质培养的思路,立足于强化管理规范,创新工作措施。一是提高案件管理部门干警相关法律理论知识与业务实操,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政策方针、上级院业务工作重大部署和业务管理新要求等的适用与把握。二是扎实开展各业务类的培训、岗位练兵等,突出案件管理人员的实战性,练就过硬的业务技能。三是对案件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以考促学,以学促进,在实践中锻炼人才、培训人才,始终保持队伍活力,推动案件管理工作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案件管理监督新亮点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今年以来,为突出人民监督重点,确保监督质效,倾听民心,由案件管理部门牵头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并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
  借助“外脑”,推动法治建设一体化。通过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对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为充分用好“人民”这个外部监督力量,检察院各部门配合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主动收集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彰显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主动检察履职,助力民生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将监督内容向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倾斜、向检察重点工作倾斜。一是对于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司法理念,主动将疑难复杂案件纳入听证范围和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重点环节,切实增强办案的透明度和说服力。二是对于民生热点案件,通过邀请参与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庭审观摩、参与监督调解等方式进行监督。
  强化数据运用的监督作用。把业务数据运用到办案监督中,以数据运用为纽带,加强对检察办案的程序、实体监督管理,促进办案规范和业务数据源头精准。这样既保障了办案质量,也确保了案件数据客观真实,才能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优质的数据参考。
  做深做实特色亮点,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升级服务职能,健全数据统计体系,融入大数据智慧打造工作特色亮点,并做实、做深、做细,形成案件管理特色品牌,推动案件管理工作向深发展。
(作者单位:册亨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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