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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保护珍贵野生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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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保护珍贵野生植物
本报讯(周建军 常银奔)为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县域生态环境治理,提高人民群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识,近日,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为听证员。
据了解,今年1至3月,王某国等5名犯罪嫌疑人获悉有商贩收购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毛狗(蕨),于是擅自到荔波县佳荣镇甲料村附近采挖金毛狗(蕨),出售给犯罪嫌疑人吴某方,非法获利十几元至一百多元不等,该5名犯罪嫌疑人系地处荔波县偏远地区月亮山原始森林腹地的甲料村村民,对于法律认识不足而走上犯罪道路。
听证会上,荔波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就本案证据、犯罪嫌疑人的情节和法律的适用进行了充分论证和说明,因犯罪情节轻微,拟对该5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员认真了解案情后均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听证程序合法,公开透明,为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建议检察机关对该案王某国等五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期间,通过以案释法教育王某国等5名犯罪嫌疑人,必须时刻牢记本案的深刻教训,在今后的生活中不再因蝇头小利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回到村里后要积极向身边的群众宣传,抵制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
检察官提醒:我国刑法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等行为,金毛狗(蕨)属于国家级濒危珍奇植物,被纳入《国家重点保护保护植物名录》列为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通过对该案5名犯罪嫌疑人举行公开听证,一方面践行以公开促公正的司法理念,另一方面也是以此为契机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我国重点保护植物的政策规定,营造共同保护珍稀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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