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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检察院扎实推进刑事司法案件诉源治理
  本报讯(韦红伟)今年以来,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承“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通过落实“转观念、搭平台、促正义”三项举措,扎实推进刑事司法案件诉源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思想引领,转变司法观念。独山县人民检察院认真组织学习“少捕慎诉慎押”等文件精神,引导检察干警领会“少捕慎诉慎押”的重大意义,摒弃“构罪即捕,构罪即诉”的传统办案理念,以“宽严相济”为指导,以取保候审为手段,依法准确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非法证据排除后证据不足、案件情节轻微且危害不大、达不到逮捕和起诉条件的案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的决定。截至目前,该院共审结批捕案件90余件170余人,不批准逮捕30余件80余人,不捕率为49.43%。
  强化信息互通,搭建共享平台。独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当地公安、法院等部门进行磋商,就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达成共识,共同打造“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将“少捕”阵地前移,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进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第一道关口降低报捕案件基数。同时,将认罪认罚、赔偿调解、退赃退赔、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全过程,做到能不捕则不捕,能不诉则不诉。今年以来,该院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80余件570余人,认罪认罚适用430余件530余人,适用率达91.05%。
  强化公开听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严把审查关口,利用检察委员会、联席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各方意见,促成当事人和解,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以社会危险性为重点,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且情节轻微、解除羁押措施不影响案件办理的人员变更强制措施,将“慎押”思想贯彻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当中。今年以来,该院受理案件中,不起诉130余件180余人,不起诉率为32.01%,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8人,变更强制措施变更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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