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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
  本报讯(李国丽)近年来,织金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强化妇女权益保护,精准落实落细对困难妇女群体的司法救助政策,在办案中主动关注困难妇女,对因案致贫的困难妇女或亲属实施救助,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价值理念。
  全力深挖广拓案源线索。该院健全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机制,加强控申、案管、办案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发现和规范移送救助线索。工作中,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均告知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均可向该院申请司法救助;将司法救助工作延伸到案件办理全过程,要求案件承办人特别关注妇女因刑事犯罪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情况,发现妇女因刑事案件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及时向控申部门提供案源,移送线索材料,以便及时开展救助工作。同时,该院采取主动救助的方式,避免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得不到相应救助,保证了对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的扎实开展。
  带案下访实施精准救助。该院控申部门收到救助申请或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案源线索后,及时组织人员走访调查,向当地村委了解其家庭困难程度,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实际生活情况,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落实落细司法救助政策。
  主动公开答复接受监督。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公开、透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织金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宣传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职能,对办理的部分司法救助案件开展公开答复,邀请律师、当地人大代表、派出所民警、政府工作人员等一起向被救助人进行现场公开答复,此举得到群众的认可。
  推进案后跟踪回访常态化。为深化对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工作,该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跟踪回访,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了解被救助人后续生活状况,帮助被救助的困难妇女走出生活困境,通过法律援助、心理抚慰等方式,多角度、多途径衍生救助效果。通过开展回访,努力为被救助的困难妇女分忧解难,以实际行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和人文关怀精神。
  2019年以来,该院办理对困难妇女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7件5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9万元。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困难妇女群体救助帮扶力度,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同时主动与妇联等部门沟通协调,采取综合多元救助方式对救助对象开展救助,真正帮助被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解决困难,回归社会正常生活。”织金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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