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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件管理效能 促办案质效提升
  本报讯(杨林)案件监督管理是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的立身之本,近年来,织金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紧紧围绕“三大监督”“四大服务”主责主业,落实“管好管理”要求,积极能动想在前、预在前、做在前。
  能动履职,落实“管好管理”要求。“案件受理不是简单的流水线作业,不能单纯从卷宗外在形式要件上查看是否符合收案条件,更不能‘闭眼入’,必须充分考虑后续的办理是否顺畅高效,尤其是涉黑恶、涉企业、涉民生案件等。对具有关联性的案件、漏犯、同案犯、提前介入案件,分配给同一名检察官办理,做到‘同案同办’。”织金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因此,该院案件管理工作同步随着“案—件比”、能动履职等司法理念的更新而改进,随着企业合规专项工作的推进而发展,通过做优做实案件受理,做好案件识别,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办案人员负担。
  强化程序监督,提质与防错并重。“高效的案件流转能为办案奠定坚实基础,案管部门注重问题发现和解决,落实流程监管职责。”该院相关负责人说,工作中,该院对涉及一案多人案件,严格审查是否是共同犯罪、侵犯的法益是否同一,避免将不具有关联性的人员作为同一案件混同移送;涉及企业单位犯罪案件,审查企业经营管理的证据是否同步移送;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审查是否做到与成年人分案移送;涉及主体身份的,审查身份核实材料,核实在案人员与公安机关移送文书上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是同一人,杜绝移送错误,做到抓前端、治未病。
  统筹个案监管与类案预提醒,促进业务治理。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始于案管、终于案管,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的枢纽作用,通过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结案审核、法律文书公开复核等方式,加强对个案受理、办理、流转过程中的监督,助力业务建设。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指引,加强与刑检部门、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法院立案庭的沟通协作,定期就类案问题进行研判,预防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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