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
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李波
  今年以来,金沙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法治毕节”“法治金沙”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综合业务职能,推动公正司法、规范司法水平得到提升,司法为民、司法惠民能力得到提高,法律监督职能得到发挥,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得到增强。
  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法治毕节”“法治金沙”创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了《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并结合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安排,制定了《金沙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比查找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行为,对查找出的司法不规范问题进行深层剖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下,采取“三查三促”积极推动案件信息公开。通过查案件基本情况信息填录,促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案件捆绑准确;通过查生效判决,促法律文书公开及时、高效;通过查文书公开进度,促信息公开持续、全面开展。切实以案件信息公开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提升检察机关公正司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从而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满意度。
  金沙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办案瑕疵防范预警要求,建立完善了《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环节强化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执行、控告申诉、民行监督等各环节案件当事人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为当事人诉讼权利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工作平台——“金沙案管”微信公众号,加强律师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为律师及诉讼代理人查询案件信息、申请预约阅卷提供便利,切实增强司法为民、司法惠民能力。
  金沙县人民检察院结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定》要求,按照“法治毕节”“法治金沙”创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了《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细则》,为抓好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移交、处置等环节的工作提供了强力制度依据。该院在对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移交、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中,坚持确保应有程序不省略、必备文书不缺失,坚决防止违规、违法处置涉案财物。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