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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检察院举行民事检察公开听证会
  本报讯(郭瑞)为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社会治理,从源头上预防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近日,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后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冉某某、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等类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通过听证,现场向相关部门发出堵漏建制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进行。
  今年9月,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民事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凤冈县部分镇街人民调解组织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调解工作急需依法进一步规范,诉源社会治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如在大额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调解过程中,未综合查证借贷事实是否成立,在无交付凭证等其他证据材料证明的情况下,仅凭借条就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可能给高利放贷、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滋生留下漏洞。实践中,违法犯罪行为人通过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后再通过申请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获取生效裁定,继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套取住房公积金或损害他人权益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从源头上预防犯罪,严厉惩处虚假诉讼行为,各镇街及人民法院有必要在下步工作中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为此,凤冈县人民检察院经调查后,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推动诉源治理,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综合服务能力。
  此次听证会邀请了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人士参与。经公开听证,听证员形成一致意见,检察机关充分采纳了听证员意见,当场向相关镇街提出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各镇街加强对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规范人民调解流程,增强基层调解组织综合服务能力,强化诉源社会治理,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开展调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对检察建议,与会人员均欣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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