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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检察院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本报讯(杨秀琼)为进一步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稳步高效开展,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充分发挥案件管理职能,强化工作举措,与业务部门形成合力,一体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把好涉养老诈骗案件入口关。认真组织学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利用集中学习和业余时间,加强对六类养老诈骗犯罪的学习,为切实把好案件入口关、确保案件质量打下扎实基础。
  做好涉养老诈骗案件受理流转工作。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养老诈骗案件,明确由第三检察部主任审查此类案件的受理事宜,及时掌握案件整体情况。确保案件当日受理、当日录入、当日流转至承办检察官,为业务部门尽快办理提供有力支持和服务。
  做好涉养老诈骗案件流程监控工作。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重点监控,实现全流程动态跟踪监控,同时突出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公开等环节的重点监控,提高涉养老诈骗案件办理质量。
  做好涉养老诈骗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根据省、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要求,组织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对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向院领导或办案检察官反馈评查结果,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权威性。
  做好涉养老诈骗案件数据审核和统计分析工作。充分发挥第三检察部统计职能,定期审核涉养老诈骗案件工作报表,对存在疑问的数据及时与案件承办人员沟通,保证数据真实准确。不定期开展专项分析研判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向院领导和上级检察机关报送,为领导决策和区域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此外,台江县人民检察院设专人负责接待涉养老诈骗案件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开辟绿色通道,及时、高效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检察长参与每一个符合开展公开听证的涉养老诈骗案件,确保案件办理的公开、公正;该院还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办理过程,通过监督,不断增强涉养老诈骗案件办理过程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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