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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检察院与县应急管理局共同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
  本报讯(邓道迪 记者 任莉)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有效预防安全生产犯罪,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日前,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应急管理局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并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八号检察建议”所附的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从法律层面对检察建议进行深入解读。
  会议强调,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抓前端、治未病”为出发点发出建议,旨在整治、整改一些地方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落实上打折扣、执法监管人员监管流于形式、监管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等突出问题,通过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结合近年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点和公益诉讼线索,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希望县应急管理局切实履行好监管检查职责,对安全风险较大、事故发生率较高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要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溯源治理,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望谟县应急管理局表示,通过座谈,充分了解了“八号检察建议”的重要内涵,工作中将认真研究落实相关措施,进一步结合检察建议内容充分履行监管职能,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配合,合力保障安全生产,与检察机关共同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
  下一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将与县应急管理局加强沟通协作,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和监管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联席会议、线索移送、调查协作等工作机制,共同助力推动望谟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细,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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