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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涛、李鑫平、肖明星、李明普、张炜、文应礼:

  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黔0103民初22591、22595、22594、22592、225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遗失声明
  本人曾长祥(身份证号码:520113196808312012)不慎遗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权证编号:52018120120105028J),特此声明作废!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黔0602民初123号
徐得明:

  本院受理原告万冰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独任审判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并定于2022年5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黔0602民初670号
杨再夫、胡久发:

  原告吴大钊、任永秀与被告文华及第三人黄大华、杨再夫、杨凡、杨艳丽、杨洋、杨财、吴建香、胡久发、刘福平、刘辉、刘郑、龙玲、陈凤珍、沈杰、沈智、沈上华、郑银仙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独任审判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并定于2022年5月3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黔0602民初669号
杨再夫、胡久发:
  原告郭永强、符开娥与被告文华及第三人黄大华、杨再夫、杨凡、杨艳丽、杨洋、杨财、吴建香、胡久发、刘福平、刘辉、刘郑、龙玲、陈凤珍、沈杰、沈智、沈上华、郑银仙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独任审判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并定于2022年5月3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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